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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


编辑:admin_tyb 发布时间:2023-03-21 点击量:177

1. 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参加考试。准考证由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网站自行打印。

2.身份证丢失的处理办法

身份证丢失,务必在开考前办理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,或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。

3. 考生参加考试进出考场区域时要注意观察线路指示牌,注意安全,避免发生拥挤,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。

考生进出考场的路线如下:

(1)考生进入工程训练中心3号实验楼后须从一楼中间楼梯上楼进入考场。

(2)在每一场考试结束前,禁止进入考试楼层。参加下一场考试的考生,应在考试楼层楼梯口以下耐心等候,待前一场考试的考生离开后,有序进入考试楼层进入考场。

(3)每一场考试结束时,离场考生禁止从中间的楼梯下楼,须从两边的楼梯下楼并从一楼两边的侧门离开考场区域。

4. 考生应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,并进行人像识别,同时由监考教师决定考试的考试机号。

5. 考生提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,并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号,如不符合,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。考生信息以报名库和考生签字的《考生报名登记表》信息为准,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登录信息。

6. 考试开始后,迟到考生禁止入场。

7. 在系统故障、死机、死循环、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,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。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,后果由考生自负,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,由考生个人负担。

8. 对于违规考生,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违规记录进行处理;学校将参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(试行)》(成理工学发〔2017〕56号》、《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》(成理工教发〔2022〕19号)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有严重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所有作弊考生将给予暂停考试资格1至3年的处理。作弊考生涉嫌刑事犯罪的,由公安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9. 考生成绩等级分为优秀、及格、不及格三等。90-100分为优秀、60-89分为及格、0-59分为不及格。

10. 证书的“成绩”项处,成绩“及格”,证书上只打印“合格”字样;成绩“优秀”的,证书上打印“优秀”字样。

11. 考生领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时,应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,并填写领取登记清单。

12. 考生对分数的任何疑问,应在省级承办机构下发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,向其报名的考点提出书面申请。

13. 由于个人原因将合格证书遗失、损坏等情况的,可以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的,由考生个人在育部考试中心的综合查询网(chaxun.neea.edu.cn)申请办理。

14. 考试举报受理电话:0833-782014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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